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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增配公用办公笔记本电脑的通知

2016年05月24日 09:02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各部门单位工作交流活动和外出办公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适当增配各部门单位公用笔记本电脑。各二级学院可配置2台,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可配置1台,尚未达到配置标准的部门单位可以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配置申请。请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保证设备的安全与完整。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6-05-24


上一条:关于集中清理文华校区资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全员聘任涉及教学、科研和行政设备调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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