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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文华校区资产的通知

2016年06月29日 21:0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将与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合作,在文华校区共建“文华清创园”,为顺利推进“文华清创园”建设,根据学校安排,要求对学校仍存放在文华校区的各类资产进行清理,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本次文华校区资产清理楼宇范围为行政楼、第一教学楼、图书馆楼、学思楼、研究生楼、学生食堂等楼宇内的所有资产。

2.请各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认真核对仍存放在文华校区上述楼宇内的资产,按以下方法进行资产调整:

(1)仔细核对资产并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地方进行存放地点调整,如部门的办公场所仍留在文华校区或到成教学院楼,将留用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变更至相应存放地点;如已搬到下沙校区使用,则变更至下沙校区相应存放地点。

(2)针对部门不需要的资产或固定位置无法搬动的资产,如空调等,这些资产可以申请退回学校,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统一变动到“文华待处置”科目下相应单位,变动提交后打印变动单交资产处,资产处再进行实地交接核对通过。

(3)针对部分配置给教职工个人的资产,如手提电脑,如电脑已经无法使用,则建议直接申请报废,如仍可继续使用的,则将使用单位、存放地点变更至下沙校区相应单位、地点。

(4)东方学院借用的本部资产,仍存放在文华校区的,按上述(2)办法一并处理。如已经搬迁到长安校区的,按是否继续使用申请报废或变更存放地点,存放地点变更至长安校区相应地点。

3.资产管理处根据资产管理系统记载信息,进行了归类和预处理,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归属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查实,做到帐实相符。

4.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文华校区资产清理工作要在7月份完成,由于马上放暑假,因此,为不耽误大家暑假休息,请各部门在7月5日前完成资产核对和处理,与资产处完成退回和报废资产的实物交接,以方便资产处在假期里完成其他清理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比较重,请各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员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做好相应工作,为学校“文华清创园”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联系人:刘雪     电话:86735801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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