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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用房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16日 15:3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盘清家底,科学编制适应学校发展的公用房配置规划,学校决定对全校公用房进行专项清查。

一、清查范围

学校所属各类公用房均纳入本次清查。

二、清查内容与分工

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核实公用房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清查结果将作为公用房定量核算、配置调整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清查内容

楼宇

责任部门

房产信息表

机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

行政楼、学术中心、文化中心等

资产管理处

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用房

学院楼

各学院(研究院)

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实验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三)

教学用房

A-D楼

各学院楼教室

教务处

教学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二)

实验室用房

E、F楼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实验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三)

体育场馆

体育馆

田径场看台

体军部

体育场馆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四)

图书资料用房

图书馆

图书馆

图书资料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五)

后勤辅助用房

后勤服务楼

综合服务楼

后勤服务中心

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经营性用房

沿街房、图书馆

公共事务管理处

经营性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六)

文华校区公用房

文华校区各楼宇

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

附表一至附表六

三、进度安排与要求

1、自查上报。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上述分工对公用房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写相应的房产信息表,并于2015年1月4日前将房产信息表报送资产管理处。

2、信息复核。时间:2015年1月上旬至3月中旬。资产管理处根据上报信息情况到各单位部门进实地勘验和复核,并形成清查报告。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登记,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请于2014年12月18日前将清查工作联络员相关信息报送资产管理处。

4、材料报送以电子表格方式,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87557076,邮箱:825877778@qq.com

 

资 产 管 理 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 附件【相关表格.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青年教工承租丽泽苑单身公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初审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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