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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落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调动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性,我们对《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10〕1号)的有关内容作了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一)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应淘汰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及构筑物)报废和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核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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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配置学校办公设备家具,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7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浙财资产〔2016〕3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校各部门单位配置常规的行政办公设备家具,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购置预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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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高举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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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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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在本办法出台前未经批准已经实施的出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并将上述事项发生的时间、期限、资金来源、资产状况、所签合同(或协议)、收益情况等,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认真审核,并于2010年9月底前,将审核认定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财政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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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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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经研究,我厅重新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淘汰的计算机,仍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泥护花”行动的通知》(浙财教字〔2003〕47号)精神,统一移交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捐赠给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各单位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二○一○年一月四日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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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9〕5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校校办企业不断发展,在推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动相关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社会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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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教学、实验和办公用房分配及管理办法》,为规范办公设备家俱的配置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办公设备家俱的配置必须坚持“必需、节俭、合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办公设备家俱的使用效率,以满足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需要。2、本规定所称的办公设备家俱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空调、电风扇、钢木结构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沙发等用具。3、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中心、会议室、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