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6-05-24 作者: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各部门单位工作交流活动和外出办公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适当增配各部门单位公用笔记本电脑。各二级学院可配置2台,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可配置1台,尚未达到配置标准的部门单位可以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配置申请。请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保证设备的安全与完整。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6-05-24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