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学校“新财经战略”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经管实验中心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监督与指导,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浙财大〔2024〕482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2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一届本科教学督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黄伟泷
成 员:叶舟、沈渊、邬雪芬、李晶
二、工作职责:
1、对经管实验中心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
2、重点督查教学规范执行、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实践学习效果及教学保障情况;
3、结合经管实验教学特点,对实验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进提出咨询建议。
三、工作要求:
1、依据工作职责制订学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编制教学督导情况反馈,提出改进中心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随堂听课,开展课堂教学情况评价;
4、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师生意见与反映。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