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2016年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厅前后出台了中央和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安排,以及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需要。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浙江财经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固定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校内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4月25日前反馈给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刘雪、瞿雅峰 地址:行政楼217室
电话:86735801、86754699 邮箱:zcglc@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浙江财经大学固定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