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预算编制精神,为做好2018年学校办公设备家具购置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2018年学校各类设备家具购置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除学院、部、研究院以外的其他所有部门,2018年计划新增、更新的各类设备家具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
2.各归口部门单位所涉维持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设备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主要包括:
(1)宣传部牵头负责的学校各类宣传设施的新增、更新计划;
(2)教务处牵头负责的学校教学设施的新增、更新计划;
(3)团委牵头负责的学校校园艺术文化建设所涉设施的新增、更新计划;
(4)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学校实验设备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
(5)图书馆牵头负责的学校图书馆维持运行和发展所需的设施、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
(6)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负责的学校教师多媒体设施的新增、更新计划;
(7)后勤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的学校后勤服务工作所涉及的设备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
(8)其他归口部门所涉的设备家具的新增、更新计划。
所有计划上报后,由资产处汇总报财务处编制2018年预算,如各归口部门项目需要通过各类财政专项争取安排,则再另行通知相关部门编制专项申报材料,争取入选学校的财政专项项目库。
3.根据学校财务二级管理精神,从2018年起,各学院、部、研究院的设备家具新购及更新一律由各学院自行决定,经费自理。但行政办公类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需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并在认真清理的前提下,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和发展需要,编制2018年的设备家具购置和更新计划。
2.物尽其用原则。各部门单位在编制设备家具购置、更新计划时,应做到现有资产充分利用,能维修的尽量维修,未到报废期的不得提前报废,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行政设备家具购置、更新计划的申报工作,在充分梳理本部分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编制并填报《浙江财经大学行政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申报表》。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及维修项目必须做到“有预算才能实施”、“无预算不得采购”。凡本次未申报或者申报了但暂未安排资金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采购和实施。
3.各部门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按项目名称分类申报,并把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填好,同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4.本次购置计划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各资产管理员在校园信息门户的办事大厅里填写《2018年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申报表》,由各部门分管资产的领导审核确认通过,不再报送纸质稿。
5.各单位须在2017年12月25日前填报、审核完成。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6735801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