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G20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16]5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实验安全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校园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作为当前实验室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学校实验室底数,深入分析各类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开展。
二、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日程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到9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请各相关部门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在6月30日前上交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和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二)第二阶段(7月1日至8月27日)。加强督促,全力整治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真查、真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在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上门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进行严肃问责,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作为实验中心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第三阶段(8月28日至9月10日)。领导带班,全员动员,加强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确保G20杭州峰会安全顺利召开。会议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保证本学校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类实验室暑假原则上不开放,由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断水断电并粘贴封条进行关闭。如确需使用的,需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排摸的基础上于6月10日前将《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暑假使用的实验室信息统计表》上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李冰 电话:86735773 邮箱:lab@zufe.edu.cn
资产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