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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09日 11:13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84号)的要求,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工作任务,确保全国学生运动会在我省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31日前)部署发动、全面自查。各学院、实验中心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逐项对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时进行整改,确保真查、真改。暑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责任人实时在场监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8月底对暑假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深入检查、督促整改。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地、各校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深入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全面总结今年校园安全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于8月2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表》上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6735773  邮箱:lab@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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