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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2017年11月29日 10:23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质量,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资源,以满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实验教学和研究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学校今后将根据项目入库的顺序进行项目立项和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建设项目库的范围

凡计划于2018年至2020年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或改建以及实验室环境、设施、技术改造等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均需列入实验室项目建设库。

已申报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项目自动纳入实验室项目库,无需再申报。

二、项目库的建设步骤

1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应结合本单位“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改革和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学校实验室项目库建设的范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2018-2020年拟建设实验室项目。各单位务必先认真梳理现有实验设施,尽可能提高现有实验室利用效率,避免不重复建设。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书》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2.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实际需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论证意见,确定项目库入选项目和排序名单。

3.申报单位根据相关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拟建设项目进行修改完善,修订《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书》,正式纳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

4.学校根据上级资助专项申报工作安排,从项目库中推荐申报拟建设项目,项目立项并在经费到位后建设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项目库建设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实验教学等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论证,高质量完成实验室项目库的建设工作。项目库建设完成后,2018年一般不再增加新的实验室拟建设项目,今后每年滚动增加拟建设实验室项目。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6735773 邮箱:zlb@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书》

 

                                  

 

 

                               资产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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