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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21日 11:08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二、寒假期间,无开放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水源和动力电源开关,并加贴封条。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工具、设施等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并安排专人管理。有工作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要做到有教师专人值班,并加强管理。

三、寒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四、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如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六、实验室封条学校已统一印制,请各单位到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领取,并于1月24日前将所有没有开放任务的实验室关闭并贴上封条。

七、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报备。

联系方式:赵老师、石老师,86735773,行政楼210室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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