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
所有建有实验室的学院、实验中心
2.报送内容
各学院、实验中心填报基表四、五、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基表一、二、三,财务处填报基表七。
3.报送方式与时间
9月22日前,请各相关部门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管理http://172.16.7.20/index ——报表中心”,或者“登录统一门户——我的应用——实验室管理系统”完成上报,同时将上报无误的纸质数据材料导出(需部门盖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上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210)。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8673577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