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房发[2007]96号文件、《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学院新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受理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4年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和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初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或资产管理处提出。联系方式:校纪检监察办公室87557368,zjjs@zufe.edu.cn;资产管理处87557076,zcglc@zufe.edu.cn 。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