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光辉等三十九位教职工所租住学校周转房协议期已满(名单详见附件),根据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办法》规定,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期限为两年,请在本月28日16:00之前,到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9室,电话;87557076)办理退房手续,如需续租的,须提供“无房证明”。经同意续租者租金按基准租金110%执行,期满应退未退者,除责令退房外,期间租金按基准租金200%执行。
“无房证明”可去下沙开发区市民中心(东二楼41号窗口)或杭州市档案馆(开元路40号)办理。单身教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教职工须持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方委托书。
特此通知。
校资产管理处
201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