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丽泽南苑周转房租赁分配方案》及《关于调整丽泽南苑周转房分配范围的报告》批示,冯庆旭符合丽泽南苑入住条件并申请租住,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人才层次 |
部 门 |
1 |
冯庆旭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三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资产处、纪检监察室或工会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学校资产处:0571-87557076,zcgl@zufe.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0571-87557163,xfjb@zufe.edu.cn
学校工会:0571-87557331,gh@zufe.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