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因政府采购政策性强、周期较长,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采购项目计划对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项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或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二、上报采购项目计划内容
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2)中所涉及的内容,其中:
1、项目名称:应明确体现该项目的具体购买内容。
2、类别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
3、计划实施月份:应填报实施项目采购的月份区间。
4、是否财政专项:若是,标注具体年度及来源,如:“2013中央专项”。
三、上报采购项目计划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
2014年
3月
7日前
将采购项目计划报至资产管理处。
四、上报采购项目计划方式
1、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行政楼208室。
2、电子稿发至邮箱xujun@zufe.edu.cn。
五、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6735918。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