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以下单位的投标办证金可办理退还手续:
说明:
1、上表日期仅为支票显示日期,无其他特殊含义。
2、已过期支票可现场办理退还,或要求采用到付快递(顺丰)方式退还,要求快递的请将快递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 372891756@qq.com ,并电话联系确认。
3、其他保证金须现场办理,办理退还手续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缴款供应商介绍信原件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4、上表未记录的已入账保证金请联系退还老师核查,提供退款财务信息后另行退还。
现场退还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208室
联 系 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