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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

2017年07月28日 10:50  点击:[]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单位:
    为继续做好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工作,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已确定2017-2018年度省级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省级单位)的各类租用社会车辆公务出行。
    二、定点服务有效期
    本次定点服务的有效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内如本次入围企业不能满足需要,省财政厅将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适时增补。
    三、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浙江华驰交通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杭州新晨客运有限公司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信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明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园林客运有限公司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杭州西湖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杭州国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杭州龙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百佳客运有限公司
    浙江商旅国际客运有限公司
    杭州新广成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元通商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在定点服务有效期内,省级单位如需租用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的,应在上述定点服务机构中,就价格、服务及其他优惠措施等与其进行协商谈判,并择优确定承运机构。


其他具体详见:http://www.zjzfcg.gov.cn/aboveProvinceFile/2017-07-21/6787.html



上一条: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将神州专车、首汽约车和曹操专车纳入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采购工作廉洁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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