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财经学院就窗帘零星制作及维修定点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2012-07
二、谈判内容:
窗帘维修及零星制作定点单位确定,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物品需求与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窗帘维修经验;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2012年5月30日至6月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208室。报名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冯老师、王老师电话:0571-87557076,86735918。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14日上午9:00时止;
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6月14日上午9:30时止。
六、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会议室,谈判方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并携带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可用支票,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9:00时前在208办公室交纳。
浙江财经学院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