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实验室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中心、仪器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申报名额
1.先进集体:我校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每个中心限推荐1人。
三、 评选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的工作业绩。
2. 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是指盖有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保存为PDF格式)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其中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在10月27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行政楼210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统一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同时,为调动实验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我校将根据上报名单评选出校级先进个人2-3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735773 邮箱:lab@zufe.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