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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2016-2017年度省级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浙财采监〔2016〕2号)精神,2016-2017年度学校使用“纳入国库支付管理”资金的小额印刷服务项目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及名单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印刷服务的内容: 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的印刷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下),均应在本通知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1)年度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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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相关要求,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办公用纸将继续实行政府定点采购,由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具体采购需求,资产管理处进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各部门、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编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办公用纸需求情况,填写“办公用纸领用单”(资产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于2016年4月19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8室)。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673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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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各部门、各单位:自2016年开始,省财政厅为规范租用社会服务机构车辆保障公务出行行为,决定对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6〕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单位各类租用社会车辆公务出行。二、本次定点服务有效期本通知发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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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各学院、实验中心:根据《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类型(一)招标项目(见附件)(二)常规项目(见附件)二、申报数量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常规项目我校限报3项。三、申报要求和截至时间1.每位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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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各学院、实验中心: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16] 1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结题工作。负责人进入研究会网站(http://www.zjlab2006.cn)<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并从系统中打印结题报告,连同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封面、目录),一式二份在5月10日前上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李冰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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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财院〔2014〕251号文《浙江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浙财大党〔2015〕45号文《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学校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和东方学院合作办学协议的有关内容,结合学校现有设备资源情况,制定了2016年全员聘任涉及的行政、教学与科研相关的设备调整办法,具体如下:一、教职工在校本级部门、单位之间流动所涉及设备调整1.责任人或保管人属行政管理岗位间变动的,原则上:个人使用的办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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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相关要求,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办公用纸将继续实行政府定点采购,由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具体采购需求,资产管理处进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各部门、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编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办公用纸需求情况,填写“办公用纸领用单”(详见附件),于2015年9月24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8室)。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673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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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各部门、各单位:我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平台已初步建成并上线试运行,为配合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的上报时间,自今年起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采购预算将调整至年中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内容:2016年度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2、申报时间:2015年7月10日-7月24日。3、申报方式:采用平台内申报方式,因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平台尚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仍将由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统一申报,后期将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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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各学院、部门:经学校公开采购,以下公司在我校“办公设备维修项目(浙财大2015-12)”入围候选,所提供的服务与价格较具优势,各部门办公设备日常维修[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一体机的故障排除、维修(更换硒鼓、墨盒除外)]可在其中选择:1、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汪荣正 159 8881 9164该公司承诺:信息系统计次上门维修服务费为30元/次,配件更换计次上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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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各单位各部门:为解决青年教职工过渡住房的实际困难,学校以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向省教育发展中心租赁了少量单身公寓。目前已整理到位,并配备了基本家具,可供青年教职工承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凡学校在岗的无房青年教职工(含派遣人员)均可申请。申请时须填写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享受学校引进待遇的教职工按照学校有关引进政策处理,另行安排,不在此次申请之列。二、面积、...